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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就成功!这些条件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696

会不会还有人不知道,在我国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就是说除了营业执照(现在是五证合一),开门做餐饮要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管你的主体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还是个体户、单位食堂,都需要。

这几年新零售盛行,很多企业不仅有堂食,还有食品销售,甚至开办了自己的中央厨房,这些也都需要获得独立的许可证。

申请这个许可需要什么条件?法务就来详细介绍。

一次就成功!这些条件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许可的基本条件

获得食品经营许可,首先要达到《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对于许可审查的基本要求,做了如下规定: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4)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5)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6)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7)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满足这些基本要求之后,不同的食品经营类型,所要求的许可条件也不同,法务就从餐饮、食品销售、中央厨房设立三个类型,做详细介绍。  

一、餐饮服务许可的条件

1)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当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点,应当设置相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场所内禁止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包括鲜活水产品储存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

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5)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当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食品处理区应当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

6)食品处理区地面应当无毒、无异味、易于清洗、防滑,并有给排水系统。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并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天花板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材料涂覆或装修。

7)食品处理区内的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保障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烹调场所应当配置排风和调温装置,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当专用, 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不交叉污染。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应当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9)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10)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当分开设置。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应当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冷冻(藏)库设有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

11)更衣场所与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处于同一建筑内 ,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更衣设施和照明。

12)餐饮服务场所内设置厕所的,其出口附近应当设置洗手、消毒、烘干设施。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

13)申请现场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应当设立相应的制作专间; 申请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场所,制作裱花类糕点还应当设立单独的裱花专间;申请自制饮品制作应设专用操作场所。

前述专间应当:  ①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②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③入口处应当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前述专用操作场所的要求:  ①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②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③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在餐饮服务中自酿酒不得使用压力容器,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不得在本门店外销售。

二、食品销售许可的条件

1)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

2)销售场所应布局合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4)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

5)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申请时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中央厨房许可的条件

1)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  

①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配制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食品冷却、包装应按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分装专间。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化设施处理。

②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③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④场所地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2)运输设备要求:  

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

3)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①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

②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

③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4. 申请资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作者:侯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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